林秀贞|人物百科

中国人物网编辑部 人物百科 人物风采评论62,352字数 1008阅读3分21秒阅读模式

林秀贞

林秀贞,女,1946年出生,河北省衡水市枣强县王常乡南臣赞村农民,林秀贞同志30年如一日,义务赡养了6位无任何血缘关系的孤寡老人,她在自家创办的企业安置20名农民职工,资助14名贫困家庭子女步入大中专院校,公益事业捐款2.2万元,受到群众的高度赞扬。

林秀贞|人物百科

人物事迹

1998年1月,林秀贞到合肥洽谈业务,在火车站候车时遇到一名弃婴。婴儿由于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和小儿痴呆症而被遗弃。林秀贞把婴儿抱回了家,花了8000余元给他治病。她把孩子看得跟亲生儿子一样亲,正式办理了领养手续,给了孩子一个温暖的家。

1992年以来,林秀贞先后出资4万余元,资助本村和邻村的14名贫困学生考取大中专院校,圆了他们的求学梦。1992年她一次就为邻村一名考上大学的学生捐资5500元。2007年她又为一位父亲刚刚去世、母亲身患癌症的辍学女生捐助了6000元,帮她完成了学业。

自主创业这些年来,林秀贞办起了玻璃钢厂、橡胶加工厂,又创立了河北省枣强县宏达防腐工程公司,生意做大了,日子 过好了。富起来的林秀贞不忘乡亲,她无偿为残疾人提供玻璃钢、橡胶技术培训。自1998年起,林秀贞在自家小厂里安排了8名残疾农民就业,使他们不靠天、不靠地,用双手支撑起自己的生活。为方便这些残疾职工生活,林秀贞还专门请了一名炊事,免费为他们提供一日三餐,送开水、搞服务。这些残疾职工在林秀贞的小厂里工作得舒心,生活也有了劲头。有位残疾职工的父母都已过世,林秀贞自己掏了4000多元,为他张罗成亲办喜事,解决了他的终身大事。林秀贞热心社会公益事业,自1987年以来,先后为乡、村各项公益事业累计捐资3.91万元。

30年如一日,像亲生女儿一样照料赡养村里6位孤寡老人;多年来,先后为8名残疾人安排就业岗位;出资4万多元改善乡村教育条件,并资助14名贫困家庭子女步入大中专院校。她还帮助29名与自己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困难群众走出困境,圆了他们的“家庭梦”,“求学梦”,“养老梦”,“就业梦”.读者。林秀贞还还帮助29名与自己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困难群众走出困境,圆了他们的“家庭梦”“求学梦”“养老梦”和“就业梦”。

林秀贞|人物百科

荣誉推荐

全国“三八”红旗手、全国“五好家庭”;

2005年“感动河北十大人物”、衡水市“双十佳”文明市民标兵、衡水市十星级文明家庭“标兵户”;

2009年9月14日,被评为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之一;

2019年9月25日,入选“最美奋斗者”个人名单。

中国人物网编辑部
  • 本文由 发表于 2020-01-28 16:45:12
  • 转载请务必保留本文链接:https://www.renwu.org.cn/baike/2020/01/28/archives/2566
评论  0  访客  0

发表评论